取保候审是怎么回事?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简单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比较轻的刑罚,像管制、拘役,或者虽然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放出去也不会对社会有危害,又或者嫌疑人身体有严重疾病、是孕妇等情况,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是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接着,司法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状况,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如果同意,就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则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因素来确定具体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项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同时又能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