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释放通知书是什么?


取保候审释放通知书是司法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决定对其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时所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书。它的主要作用是告知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将对其解除羁押,允许其在一定的条件下暂时恢复人身自由。 要理解取保候审释放通知书,首先得明白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当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就会制作取保候审释放通知书。这份通知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标志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暂时从羁押状态中解脱出来,在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正常生活和工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收到取保候审释放通知书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不同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之,取保候审释放通知书是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给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同时也伴随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