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终结又称破产程序终止,这是指什么呢?
我公司经营不善进入了破产程序,最近听说有破产程序终结这个说法,也叫破产程序终止,我不太明白这具体是指什么情况,想知道在法律上它的定义、适用条件和产生的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破产程序终结,也被叫做破产程序终止,它指的是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定的事由,使得破产程序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或者已经无法继续进行,从而由法院裁定结束破产程序的一种法律制度。
从定义上来说,破产程序终结是对整个破产流程的一种结束判定。当出现某些特定情况时,法院就会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终结的裁定。
在适用条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有几种常见情形会导致破产程序终结。首先是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简单来讲,如果破产企业已经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用来偿还债务、支付破产费用等,那么再继续进行破产程序就没有实际意义了,法院就会裁定终结。其次,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这意味着当破产财产已经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完毕,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已经达成,也可以终结。
破产程序终结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对于债务人来说,其法人资格会依法注销。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就不再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不能再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等活动。对于债权人而言,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就不再清偿。也就是说,一旦破产程序终结,债权人就不能再就未得到清偿的部分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此外,管理人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操作,都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能够有序、合法地结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股权转让合同是买卖合同吗?
未成年人被提起杀人刑事诉讼会被判什么罪?
监外执行期间可以做什么?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会影响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社保可以先交一部分人吗?
破产重整中存量股份转让是怎样规定的?
黑户是否能取公积金?
法律仲裁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的账户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案账户该怎么办?
冒充诈骗充值会怎么判刑?
商标侵权要赔多少钱?
有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酒后交通事故逃逸会怎么判?
没判刑保外就医算服刑期吗?
被人打伤后能否向打人者的父母索赔?
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有哪些异同?
怎样才算侵犯商标权?
经济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是多久?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