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局离婚一般多久才能办完离婚手续?

我和另一半打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但是不清楚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我们都比较忙,想提前安排好时间。所以想问问在民政局离婚,从开始办理到最终拿到离婚证,一般得多久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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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来确定。 首先,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目的是给予夫妻双方一个重新考虑的时间。 然后,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个审查和发证的过程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当天就可以完成。 所以,综合来看,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最短需要三十一天(冷静期30天+审查发证1天),最长可能因为各种情况(比如未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申请发证等)而无限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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