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算过失伤人?
我前几天和朋友打闹,不小心把他推倒,他摔破了头去医院缝针了。我很担心这是不是算过失伤人,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到底什么情况才会被认定为过失伤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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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伤人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这种伤害结果发生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不是故意要伤害别人,但由于自己的失误造成了他人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意味着,如果过失行为导致他人重伤,就会触犯刑法,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里的重伤,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确定,比如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等。 而如果过失行为只是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下的伤害,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判断是否属于过失伤人,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存在应当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虽预见但轻信能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比如,在马路上开车,司机应该预见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会撞到行人,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注意信号灯,结果撞伤了行人,这就可能构成过失伤人。再比如,在施工场地,工人应当预见不设置警示标志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但却没有设置,致使路人受伤,也属于过失伤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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