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生效证明书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打了一场官司,法院判我胜诉了。但是有人跟我说要去开个法院生效证明书,我不太明白这是啥。这证明书有啥用啊,为啥要开这个,不开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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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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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生效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出具的,用于证明某一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通俗来讲,就是告诉大家这个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从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了。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文书作出后并不会马上生效。比如一审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在这15天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才会生效。而法院生效证明书就是用来确定这个生效时间的凭证。 它的作用非常重要。一方面,当涉及到法律文书的执行时,执行机关往往需要确认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才会受理执行申请。例如在民事案件中,胜诉方要依据判决书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就会要求提供生效证明书来证明该判决书已经生效。另一方面,在一些需要证明法律关系已经确定的场合,生效证明书也能发挥作用,比如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没有明确条文直接规定生效证明书的开具,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法律文书执行的有效性,各地法院普遍会应当事人的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书。所以,在很多情况下,生效证明书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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