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承继是怎么回事?
我公司最近要进行业务调整,涉及到债权债务承继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债权债务承继具 体是怎样的一个过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它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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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承继是指在一定的法律情形下,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主体承接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原本属于一方的债权和债务,转移到了另一方身上。
在我国,债权债务承继有多种情形。比如在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承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两家企业合并成一家,那么原来两家企业的债权债务就都由合并后的新企业来承接;如果一家企业分立成两家,分立后的两家企业对原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其他特别的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债权转让也是债权承继的一种常见方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把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别人,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能转让。同时,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