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自诉案?


刑事自诉案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简单来说,就是不用经过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被害人自己就可以去法院告状的案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类案件只有被害人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才会处理。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侮辱了你,但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你要是不主动去法院告他,法院是不会主动管的。 第二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通常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而且被害人得有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像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比如你发现有人非法进入你的住宅,你手里有监控视频等证据,就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 第三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相当于给被害人提供了一个救济途径。假如你被人打伤,认为对方应该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却不处理,在你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 刑事自诉案和公诉案件最大的区别在于启动主体不同。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自己来启动诉讼程序。并且,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要承担举证责任,得自己去收集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而公诉案件中,由检察院负责举证。 对于被害人来说,提起刑事自诉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要确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然后要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据要真实、合法、有效。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