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里面的赡养老人指的是什么?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看到有赡养老人这一项。但我不太清楚这里说的赡养老人具体是指哪些人,是只要是老人就行,还是有特定的范围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好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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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范畴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所指的赡养老人是有明确规定的。 这里的赡养老人主要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包含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也就是说,只要满足年龄条件且符合亲属关系类型,就属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所涵盖的范围。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鼓励大家履行赡养义务。纳税人在申报时,需准确提供相关信息,以确保能合法、合理地享受这一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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