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想犯罪与假想非罪?
我不太理解法律上的假想犯罪和假想非罪是什么意思。在生活中,有时候感觉自己做的事好像是犯罪,但又不确定;也有时候觉得某件事不是犯罪,可又怕判断错了。想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到底是怎么回事,能结合实际例子说说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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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犯罪和假想非罪是刑法学中关于认识错误的两个重要概念。下面我们分别来详细解释。 假想犯罪,也被叫做幻觉犯,指的是行为人误以为自己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实际上依照法律,该行为并非犯罪行为。简单来讲,就是自己觉得干的事儿犯法了,可法律不这么认为。这通常是因为行为人对法律规定的了解不够准确。比如,张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朋友那里低价买了一辆自行车,后来他以为自己这是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实际上这辆自行车是朋友正常购买的,张三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以对于假想犯罪的情况,行为人是不构成犯罪的。 假想非罪则相反,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却误以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自己觉得没犯法,可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这往往是因为行为人对法律的无知或者误解。例如李四为了讨债,将债务人关在一个房间里限制其人身自由,他觉得自己只是在要回属于自己的钱,不算犯罪,但实际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对于假想非罪,只要行为人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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