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怎么回事?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的时候,看到应交税费里有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项,不太明白这具体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它在税务上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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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进项税额呢,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比如,一家企业购买原材料,卖家会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就是企业的进项税额。企业在销售自己的产品时,会产生销项税额,也就是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也就是说,企业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是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出的。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按照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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