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进项税为什么在借方?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税务的时候,发现应交税费进项税记在了借方,不太明白其中的原理。我知道会计记账有借贷规则,但对于应交税费进项税在借方的原因不清楚,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和财务规定角度,为什么它要记在借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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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记账里,“应交税费 - 进项税”记在借方,这和会计原理以及税法规定紧密相关。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应交税费”这个科目,它是用来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的。而“进项税”,简单说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等过程中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从会计原理来看,借贷记账法有“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对于资产、成本、费用类账户,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而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正常情况下,贷方登记应缴纳的税费,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税费或者可以抵扣的税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企业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后,进项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进项税实际上是企业预先支付的、可以用来抵减未来应缴纳增值税的金额。当企业购进货物等产生进项税时,相当于企业的一项资产增加(可以理解为未来少交税的权利),所以要记在借方。 比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就是进项税。在记账时,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样做的目的是准确核算企业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避免重复征税,体现了税法公平和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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