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的计提应该在借方还是贷方?


在理解应交增值税的计提应该在借方还是贷方之前,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增值税和借贷记账法。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借贷记账法是一种会计记账方法,“借”和“贷”只是记账符号,分别代表账户的左方和右方。 一般来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下会设置多个明细科目,如“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等。当我们计提增值税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是记在借方还是贷方。 从会计原理和相关财务规定来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如果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产生了销项税额,这部分就应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销项税额是企业应该缴纳给国家的增值税部分,相当于企业的一项负债增加,在会计记账中,负债的增加记在贷方。 而当企业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取得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是因为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扣企业的销项税额,减少企业最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相当于企业负债的减少,在会计记账中,负债的减少记在借方。 例如,甲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甲企业的销项税额就是100×13% = 13万元,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账款”113万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 再如,甲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那么甲企业的进项税额就是6.5万元,会计分录为:借记“原材料”50万元,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万元,贷记“银行存款”56.5万元。 在期末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用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如果结果为正数,说明企业当期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应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如果结果为负数,说明企业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有留抵税额,不需要做额外的账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