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共同保证?

我在帮朋友做贷款担保时,发现还有其他担保人。我不太清楚这种有多个担保人的情况是不是共同保证,想了解一下共同保证到底是什么,它有哪些规定和特点,在实际中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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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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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保证是一种在法律领域较为常见的担保形式。通俗来讲,当一个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来为其债务提供担保时,就构成了共同保证。比如,张三向银行贷款,李四和王五都为张三的这笔贷款提供担保,那么李四和王五就形成了共同保证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共同保证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该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共同保证主要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这两种类型。按份共同保证,就是各个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来承担保证责任。举个例子,甲、乙为丙的债务提供按份共同保证,约定甲承担60%,乙承担40%,那么当丙无法偿还债务时,甲就只需要对60%的债务负责,乙对40%的债务负责。 而连带共同保证则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保证人都有义务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比如,A、B为C的债务提供连带共同保证,当C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A承担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B承担全部债务,或者要求A、B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对于保证人来说,在共同保证中承担保证责任后,是享有一定权利的。按照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在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讨自己付出的款项。 在实际生活中,共同保证的应用场景十分广泛,像企业之间的借贷、个人的大额消费贷款等。对于债权人而言,共同保证增加了债权实现的保障;对于保证人来说,在提供共同保证时,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责任类型和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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