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共同职务犯罪?


共同职务犯罪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犯罪形式,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共同职务犯罪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等。简单来讲,就是这些有特定职务的人,一起利用他们手上的权力去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这是因为职务犯罪是和特定的职务相关联的,只有拥有相应职务的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要求各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也就是说,他们都清楚自己在和别人一起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都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比如,几个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商量好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他们都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还都参与其中,这就体现了共同犯罪的故意。 在客观方面,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可能表现为有分工合作,有的负责策划,有的负责实施,有的负责掩饰等。但他们的行为都是围绕着同一个犯罪目标展开的,并且这些行为相互配合,共同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和职务犯罪都有相关规定。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对于各类职务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都有具体的条文来规范和惩处。 举个例子,某政府部门的官员A和B,A负责项目审批,B负责资金管理。他们两人合谋,在一个项目审批过程中,故意放宽审核标准,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审批,然后收取该企业的贿赂。在这个案例中,A和B就构成了共同职务犯罪,他们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实施了受贿的犯罪行为。 总之,共同职务犯罪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犯罪形态,它结合了共同犯罪和职务犯罪的特点。了解共同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防范此类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