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简单来说,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比如,甲把自己的电脑拿到乙的维修店维修,双方约定修好后甲支付维修费用。可维修完成后,甲却拒绝支付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乙因为合法占有甲的电脑,就可以行使留置权,留下甲的电脑。若在合理期限内甲还是不支付费用,乙就能够将电脑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电脑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维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权的成立有几个条件:首先,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果是非法占有则不能成立留置权;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要是债务还没到期,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最后,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留置权具有多个法律特征,它是担保物权,还是法定担保物权,依据法律直接规定产生,不是由当事人通过合同设立的。同时,留置权是动产物权,其客体以动产为限,不能留置不动产或者财产权利。并且它是占有担保物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和存续的要件,还是具有二次效力的担保物权,留置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要先给债务人一个履行债务 的宽限期,宽限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才能将留置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得到清偿。
相关概念:
留置权人:指依法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
留置财产:即被债权人留置的债务人的动产。
法定担保物权: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与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设立的意定担保物权相对。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什么是债权人的留置权呢?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经济往来方面的事儿,听说有个债权人留置权,但不太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能行使这个权利,行使之后会产生哪些影响,还有它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麻烦懂的朋友给我讲讲。
留置权要满 足哪些条件才会生效?
我在处理一些经济往来事务时,涉及到留置权相关问题。不太清楚具体要达到怎样的条件,留置权才能生效。想了解留置权生效的各项具体条件,以及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如何区分留置权?
在一些经济往来中,经常会涉及到各种担保物权的问题,其中留置权的区分让人困惑。比如在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业务中,不太清楚怎样的情况才构成留置权,和其他类似权利又有啥不同。想了解下区分留置权具体有哪些要点和方法。
留置权范围多少才合适呢?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涉及留置权的事务,不太清楚留置权范围具体该怎么确定。比如在不同的合同场景下,留置权范围是不是有不同的标准呢?还有就是如果合同有约定,这个约定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规定。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在处理一些经济事务中,涉及到抵押、质押还有留置相关情况。不太清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这三者之间到底有啥不一样的地方,又有哪些相通之处。想具体了解下它们在实际应用里的区别和联系,好让自己在遇到类似事情时心里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