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恶意诉讼罪?


恶意诉讼罪,准确来说在我国《刑法》中对应的是虚假诉讼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虚假诉讼罪的概念。虚假诉讼罪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通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去法院打官司,干扰了正常的司法工作,或者对别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接下来,看看虚假诉讼罪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关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捏造事实”以及是否“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里的“捏造事实”指的是无中生有、凭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因该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的情形。而“妨害司法秩序”,通常表现为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开庭审理、作出裁判文书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一般指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等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是比较严谨的。法院会综合多方面的证据和情况来判断。比如,会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等。如果发现是虚假诉讼,不仅会驳回诉讼请求,还会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总之,虚假诉讼是一种严重破坏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的行为,法律对此有明确的惩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