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了解法律知识时看到了‘未成年人核准追诉’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这个,以及它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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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核准追诉是一个在刑事法律领域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对于一些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原本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因为年龄小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危害极大,就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来决定是否要对他们进行刑事追诉。 这里所说的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是指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般情况下,这个年龄段的人犯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他们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核准追诉的流程具有严格的规定。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这类案件认为需要追诉时,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只有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才能对相关未成年人进行刑事追诉。 这一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给予他们一定的保护和教育机会;又对那些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的未成年人行为进行约束,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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