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法律里说的未成年人核准追诉,这是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的呢?是未成年人犯罪后都要经过这个程序吗?它有啥作用呀?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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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核准追诉,是指对于一些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严重犯罪行为,在是否要对其进行刑事追诉方面,需要经过特定的核准程序。 在正常情况下,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过,对于一些性质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犯罪,如果要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追诉,就需要走核准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明确了未成年人核准追诉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核准追诉的意义在于,既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又兼顾了对严重犯罪行为的惩处。它不是对所有未成年人犯罪都进行追诉,而是对那些极少数犯罪行为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的未成年人,在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准后,才决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可以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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