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寻衅滋事以及如何定罪?

我最近遇到一些事,有人好像平白无故就找别人麻烦,行为挺恶劣的,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什么情况算是寻衅滋事呢?要是真构成寻衅滋事了,又依据什么来定罪呀?特别想搞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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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简单来说,就是有人肆意挑衅,通过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从法律概念来讲,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行为表现。比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就是没有特定原因或理由,临时起意去打人,而且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像多次殴打他人、殴打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他人轻伤等严重后果。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况也属于此。这会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或者社会活动秩序,比如长期对他人进行这类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极大心理压力。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也算。例如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量较大,或者多次损毁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像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煽动人群闹事,导致正常的经营、交通等秩序无法进行。 其次是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并且是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类似“流氓动机”去实施上述行为。 最后是主体方面,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 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总之,认定寻衅滋事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要从行为、主观、主体等方面来判断,最终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认定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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