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是什么?
我收到了公安机关发的立案通知书,但是不太清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个通知书有什么作用呢?是表示案子已经正式开始查了吗?我需要做些什么配合吗?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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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在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时,制作的告知相关人员案件已经立案的一种法律文书。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标志。当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就意味着他们已经认定该事件存在犯罪事实,并且决定开展刑事侦查工作。这对于报案人而言,是其诉求得到重视和回应的体现;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则标志着其可能要面临刑事追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所以,立案通知书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的。 对于收到立案通知书的报案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进行特别的操作。但如果公安机关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协助调查,应当积极配合。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配合调查,不得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无罪,也有权进行自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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