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权?

我最近在考虑用房子抵押来贷款做生意,但是不太清楚房地产抵押权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它具体是什么意思,对我有什么影响,在抵押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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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地产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房地产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拍卖该房地产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简单来说,比如您找银行贷款,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这时候银行就是债权人,拥有房地产抵押权。要是您到期没办法还钱,银行就有权把您抵押的房子拿去拍卖,然后用拍卖得到的钱来优先偿还您欠的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权性和价值权性两大基本性质。物权性体现在它具有物权特有之支配性、对世性、追及性及优先受偿性,和债权不一样。价值权性是说它是对所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支配权,支配的对象不是房地产实体,而是其价值,这又区别于土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标的物使用价值的支配权。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房地产都能抵押。比如权属有争议的、用于公共福利事业的、列入文物保护的、已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等不得设定抵押。 相关概念: 房地产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占有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的拍卖该房地产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物权性:具有物权特有的支配性、对世性、追及性及优先受偿性。 价值权性:对所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支配权。 抵押人:提供房地产作为债权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抵押权人:享有房地产抵押权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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