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事实婚姻是怎么回事?
我家老人没领结婚证,和对方一起生活好多年了,周围人都觉得他们是夫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老年人事实婚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有啥相关规定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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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被周围人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状态。对于老年人的事实婚姻,需要依据我国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也就是说,如果老年人在这个时间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符合上述结婚实质要件,那么法律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具有和登记婚姻同等的效力。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然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在这个时间之后,即便老年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上一般不承认其为事实婚姻,而是认定为同居关系。
对于老年人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会涉及到一些实际的法律问题。比如财产方面,如果是事实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如果是同居关系,各自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对于同居期间 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即根据双方的出资等情况确定各自的份额。
在继承问题上,如果是事实婚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法定的继承权;但如果是同居关系,另一方则没有法定的继承权,除非有遗嘱等其他约定。所以,老年人如果存在类似情况,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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