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不动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结婚了,我有点担心这套婚前买的不动产会不会变成夫妻共有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婚前不动产到底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呢?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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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判断婚前不动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不动产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该不动产通常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比如小明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婚前财产。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使婚前不动产的归属发生变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对该不动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例如约定该婚前不动产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时,该不动产就会按照约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再比如,小红和小张结婚后,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小红婚前购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该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不动产的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李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和妻子一起还房贷,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小李,但小李需要对妻子进行相应的补偿。 所以,婚前不动产不一定是夫妻共有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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