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犯罪具有怎样的法律内涵?
最近对盗窃犯罪相关知识感兴趣,想了解盗窃犯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在法律上是如何被界定的,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盗窃犯罪,其具体内涵包含哪些方面,希望能得到详细且易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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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私财产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财物是别人的,却想把它变成自己的。比如,偷偷拿走别人放在桌上的手机,这就是带着非法占有的想法去行动。 “数额较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具体数额标准可能有差异。 “多次盗窃”指的是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就是非法进入别人家里偷东西,“携带凶器盗窃”是带着凶器去偷,“扒窃”通常指在公共场所偷别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既遂的标准采取 “失控加控制说”,就是当盗窃行为让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而行为人获得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认定为既遂。像小物件,行为人把它放进口袋就既遂;大物件要搬离盗窃场所才既遂。 犯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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