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收到法院通知,说我是一起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怎么就成了第三人呢?我在这个诉讼里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呀?
展开 view-more
  • #民事诉讼第三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第三人就是在原告和被告之外,与案件存在一定利害关系,从而参与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这里所说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举个例子,甲和乙就一套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诉讼,而丙认为这套房屋的所有权既不属于甲也不属于乙,而是自己的,那么丙就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与到这个诉讼中。他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以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作为被告。 另外,该条法律还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这就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因为一份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而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了货物运输服务,如果乙公司败诉可能会影响到丙公司的运费结算,那么丙公司就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一般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可以在诉讼中辅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三人参与诉讼,有助于人民法院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正确处理纠纷,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相关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