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达到什么标准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酒驾行为通常涉及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对于酒驾后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酒驾在法律上的定义。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涉及到检察院是否起诉的,主要是针对醉酒驾驶这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醉酒驾驶,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在实践中,如果驾驶人只是刚启动车辆还未驶出多远就被查获,或者是在深夜车流量极少的路段醉酒驾驶,且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血液酒精含量刚刚超过80mg/100ml不多等情况,可能会被认为情节显著轻微。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如果不存在这些从重处罚的情形,且情节相对轻微,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不起诉,要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