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被强制转商品房是否合法?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而商品房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完全按市场规律定价销售。 判断经适房被强制转商品房是否合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分析。 从法律依据来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并没有赋予相关部门随意强制将经适房转为商品房的权力。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通常要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如果相关部门在没有任何法定事由,也未遵循上述规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将经适房转为商品房,这种行为很可能是不合法的。例如,未达到满5年的期限要求,或者未让购房人按照规定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就进行强制转换,这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然而,如果购房人存在违反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比如隐瞒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信息骗取经济适用房,或者将经济适用房用于商业经营等违规用途,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要求购房人采取措施纠正,包括将经适房转为商品房等。但即便如此,也应该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提前告知购房人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给予购房人陈述、申辩的机会等。 如果遇到经适房被强制转商品房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先要求相关部门说明强制转换的依据和理由。如果对其行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中,可以向作出强制转换决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在行政诉讼中,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强制转换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