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股权股东对瑕疵出资有什么法律责任?


在探讨受让股权股东对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瑕疵出资。瑕疵出资是指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适当地履行出资义务,比如出资不足、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 对于受让股权的股东而言,其是否要对瑕疵出资承担法律责任,关键要看其在受让股权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原股东存在瑕疵出资的情况。 如果受让股东在受让股权时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原股东存在瑕疵出资的情形,那么一般情况下,受让股东不需要对瑕疵出资承担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受让股东也是受害者,让其承担责任有失公平。这体现了法律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原则。例如,在某些股权转让交易中,原股东故意隐瞒了出资瑕疵的情况,受让股东在尽了合理的调查义务后仍未发现,此时若要求受让股东承担责任,显然不合理。 然而,如果受让股东在受让股权时是恶意的,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股东存在瑕疵出资的情况,那么受让股东就要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受让股东在明知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受让股权,其行为具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实践中,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受让股东与原股东一起,对瑕疵出资部分承担补缴出资的责任。如果因为瑕疵出资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了损失,受让股东与原股东还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受让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行追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受让股权股东对瑕疵出资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根据其主观状态来判断。善意受让的股东通常无需担责,而恶意受让的股东则要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既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维护了公司资本的充实和交易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