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还能迁回原居住地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目前户口还在前夫家那边。我想把户口迁回原来居住的地方,不知道这样做符不符合规定,手续好不好办。想问问法律上允不允许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原居住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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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户口是可以迁回原居住地的。下面来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常住户口登记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户口登记会遵循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而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且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离婚后迁回原居住地,通常来说,只要原居住地愿意接收,也就是能拿到准予迁入的相关证明,那么迁回户口是可行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要到原居住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准迁证,这是迁入的许可证明。一般需要提供离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以证明您的婚姻状况和身份信息。第二步,拿到准迁证后,回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也就是注销现户口。第三步,最后带着迁出证明等相关材料回到原居住地办理落户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政策差异,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原居住地有您的房产,或者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等。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前,建议您详细咨询原居住地和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按照他们的要求准备好材料并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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