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抚恤金是什么意思?
我听说有失业抚恤金这个说法,但不太清楚它具体是什么。是失业了就能领吗?和失业保险金有啥区别呢?想了解下它的定义、领取条件这些方面的情况。
展开


失业抚恤金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明确界定的通用术语,与之比较相近的概念是失业保险金。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例如,当您在工作期间,所在单位和您本人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定期限后,如果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依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而所谓的“失业抚恤金”,如果不是在特定语境或者特殊地区政策中有特殊定义,从常见法律范畴来说,可能是一种不太准确的表述。如果您遇到相关说法,需要仔细确认其具体指向的是哪种保障或者补偿机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