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事故伤害?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不太确定这算不算是工伤事故伤害。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到底什么情况才属于工伤事故伤害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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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伤害指的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各种伤害,也包括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伤害等情况。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该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所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事故伤害,要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等因素,并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认定。如果职工认为自己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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