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不属于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在探讨哪些项目不属于医疗损害赔偿范围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医疗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对患者进行的经济赔偿。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不少项目是不在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内的。 首先是患者自行扩大的损失。比如,在医疗机构已经给出合理的治疗方案后,患者却自行采用一些未经认可的治疗方法,导致病情恶化或产生额外的费用,这部分自行扩大的损失通常不能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就好比医生建议患者住院一周进行常规治疗,费用是合理可预期的,但患者非要使用一些昂贵且未经临床验证的新药,由此增加的费用就难以获得赔偿。 其次,患者自身疾病的自然转归也不在赔偿范围内。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有些疾病本身就具有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即使医疗机构提供了符合规范的治疗,也可能因为疾病的自然进程而出现不良后果。例如,某些恶性肿瘤患者,尽管医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治疗,但由于癌症本身的特性,最终还是出现了病情恶化,这种情况就不能归咎于医疗机构并要求赔偿。 再者,患者不配合治疗导致的损害也无法获得赔偿。如果患者不遵守医嘱,如不按时服药、私自提前出院等,从而影响治疗效果,造成的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举例来说,医生叮嘱患者术后要卧床休息一段时间,但患者不听劝告过早下地活动,导致伤口裂开,额外产生的治疗费用等就不能让医院赔偿。 另外,在医疗意外事件中,医疗机构通常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导致患者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比如,患者对某种药物有罕见的过敏反应,而在现有的医疗水平下无法提前检测出来,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医院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非法行医造成的损害也不属于正常的医疗损害赔偿范围。非法行医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患者选择了没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人员进行治疗,出现损害后不能按照正规的医疗损害赔偿程序要求赔偿,而应该通过追究非法行医者的法律责任来解决问题。 总之,了解哪些项目不属于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合理提出赔偿要求,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