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4岁打人致轻伤是否要负责任?
我孩子还不到14岁,和同学起冲突把对方打成轻伤了。我很担心孩子会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未满14岁打人致轻伤到底要不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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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打人致轻伤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来看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打人致轻伤,通常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轻伤并不在上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内。 再说说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即便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因其打人致轻伤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等,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因受伤产生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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