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双方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且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其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自愿签订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如果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再者,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离婚协议中不能约定逃避债务的条款,或者约定一些违反道德伦理的内容。《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必须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只有在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才会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