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产?
我家这边最近在搞拆迁,给了我们一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安置房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房产,它和普通的商品房有啥区别吗?以后能不能自由买卖呢?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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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给被拆迁人提供的居住房屋。从性质上来说,安置房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是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种限制主要是为了保障拆迁安置政策的落实,防止有人利用安置房进行投机性买卖。其法律依据来源于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拆迁安置相关政策和规定。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明确了公民对合法取得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这类可自由交易的安置房,被安置人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所以,判断安置房的性质,关键要看其安置的原因以及当地相关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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