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不履行相关责任怎么办,有怎样的法律解释?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出现环境污染不履行相关责任的情况时,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来寻求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环境污染不履行的具体含义。这里的不履行通常指的是污染者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对污染进行治理、赔偿损失等。比如,企业被责令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但却拒不执行;或者造成污染事故后,拒绝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该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这意味着,如果污染者不履行治理污染的责任,环保部门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到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污染者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污染者拒绝履行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那些恶意不履行环境污染治理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现有环境污染不履行责任的情况,我们可以先向当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环保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对环保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法律为我们治理环境污染、维护环境权益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