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依据什么定价才合法?


股权转让定价是一个关键且复杂的问题,其合法性的依据主要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和法律规定。 首先,当事人自由协商定价是一种常见且合法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基于意思自治,自由协商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只要这种协商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定价就是合法有效的。比如,甲和乙协商转让某公司股权,双方根据自身对该股权价值的判断,最终确定了一个价格,这就是自由协商定价。 其次,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标准来定价也具有合法性。公司的净资产是指公司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它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产价值。在实践中,对于一些财务状况较为清晰、稳定的公司,按照净资产额来确定股权价格是比较合理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虽未明确规定必须按净资产定价,但这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定价参考方式。例如,一家公司的净资产为1000万元,共有100股,那么每股对应的净资产价值就是10万元,如果转让10股,就可以参考100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再者,以审计、评估价作为定价依据也是合法的做法。通过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或者由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产、商誉等进行评估,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在涉及国有股权转让时,根据相关规定,必须进行审计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审计和评估价同样可以作为双方协商定价的重要参考。 最后,以拍卖、变卖价作为定价依据也符合法律规定。当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外部投资者对股权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来确定股权的价格。这种方式遵循市场竞争机制,能够充分体现股权的市场价值。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格在经过合法程序确定后,可作为股权转让的合法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