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款被起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因欠款被起诉,可能需要承担多方面法律责任。 首先是还款责任。一旦被起诉且法院判定欠款事实成立,法院通常会判决欠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欠款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这是基于《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其次,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欠款人还需支付违约金。这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约束和惩罚。 要是欠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比如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还可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另外,法院也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不过要保留生活必需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若欠款人经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还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黑名单”后,会受到诸多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等,子女也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欠款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若在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相关概念: 失信被执行人: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会受到信用惩戒。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