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流程进行。 首先是准备相关材料: - 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同时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要求等,还要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 证件: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身份关系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涉及财产分割,需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 、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要是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也一并准备好。 然后是立案环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上述材料,一般情况下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收到材料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 接下来是审理环节: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开庭前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开庭时,双方都应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是判决环节: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要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相应判决;要是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则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诉讼请求: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 。 证据: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