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对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逃逸者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责任。 首先是民事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者往往是事故的主要过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受害者因肇事逃逸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逃逸者都有义务进行赔偿。如果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一部分,但超出部分还是要由逃逸者承担。 其次是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表明,即使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逃逸者也会面临罚款、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等严厉的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肇事逃逸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逃逸者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逃逸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导致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这种情况下逃逸者将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 总之,肇事逃逸行为会让逃逸者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法律对这种行为持严厉打击的态度。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