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都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益?


劳动者依法享有多项职业卫生保护权益。 首先,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这就好比给大家传授应对职业病危害的“武功秘籍”,让劳动者知道如何在工作中保护自己,预防职业病。《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其次,劳动者能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就像定期给身体做个“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可能出现的职业病。 再者,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清楚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险”,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比如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及通风设备等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且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 另外,当发现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时,劳动者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还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这些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这些权利,不得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等。 相关概念: 劳动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的制度。其中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