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什么样的情况构成轻伤?


在法律上,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对于轻伤的判定,依据是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对人体不同部位的损伤是否构成轻伤进行了详细的划分。比如在颅脑、脊髓方面,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等情况都可能被判定为轻伤。 面部、耳廓部分,如果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等也符合轻伤标准。 听器听力上,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等都属于轻伤。 视器视力方面,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等情况可判定为轻伤。 颈部损伤中,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5.0cm以上;甲状腺挫裂伤;咽喉软骨骨折;喉或者气管损伤;舌骨骨折;膈神经损伤;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等也属于轻伤的范畴。 胸部损伤时,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肋骨骨折2处以上;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等都在轻伤判定范围内。 腹部损伤,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胰腺挫伤;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肝功能损害(轻度);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等情况都符合轻伤标准。 盆部及会阴部分,骨盆骨折;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等属于轻伤。 脊柱四肢损伤中,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四肢重要神经损伤;四肢重要血管破裂;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等也可判定为轻伤。 手损伤方面,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等都属于轻伤。 足损伤,如果足功能丧失累计达一足功能10%;一足拇趾离断或者缺失;除拇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拇趾骨折累及关节面;两足拇趾骨折;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各有一骨折等情况都构成轻伤。 体表损伤时,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等属于轻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