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理会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过了这个时间,你再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你这种对方不理会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情况,有几种处理办法。第一,如果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么诉讼时效从你要求对方还款时起算。你可以通过书面(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邮件等)或者其他有证据的方式向对方催款,这样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比如你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说“请在X月X日前归还借款”,从对方收到这条短信时,诉讼时效就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第二,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你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诉讼时效经过后,只是对方获得了抗辩权,法院并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还是会正常审理你的案件。并且,如果对方在诉讼中同意履行义务,之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要是对方在法庭上表示愿意还钱,之后又反悔说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支持他这种说法的。 第三,你也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尽量收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证据,比如录音、书面承诺等。如果对方愿意重新出具还款计划或者承诺书,那么就相当于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也会重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