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保释”和“取保候审”这两个概念。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保释”的说法,与之对应的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当取保候审期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具体的解除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这些文书会明确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和时间等重要信息。通常来说,决定机关可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具体要根据案件所处的阶段来确定。 第二步,决定机关会将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他们负责具体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 第三步,执行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书后,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退还保证金。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相关规定,没有违反法律要求,那么保证金会如数退还。 第四步,执行机关还会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在解除取保候审后,不再受到取保候审相关限制,但案件可能仍在继续侦查、起诉或审理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配合后续的司法程序。 总之,当取保候审期满时,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被取保候审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了解自己在各个阶段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整个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