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释放后续该怎么办?


当被刑事拘留后又被释放,后续的处理情况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决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而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后续公安机关可能会继续侦查收集证据。在此期间,被释放人可能需要遵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如果是经过侦查,发现被拘留人没有犯罪事实而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情况下,被释放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时,需要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等。 总之,刑事拘留后释放的后续情况较为复杂,要根据具体原因来确定后续该如何处理以及自身的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