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官忽悠签了调解书该怎么办?
我在法庭上,感觉法官一直在劝我签调解书,当时脑子一热就签了。签完后我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自己吃了亏,感觉是被法官忽悠了。我现在不知道这份调解书还有没有效,能不能反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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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如果您认为自己是被法官忽悠而签订了调解书,首先要明确调解书的效力相关问题。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一旦签收调解书,就不能随意反悔。 不过,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调解协议,当事人是可以有救济途径的。对于“被忽悠”这种情况,如果能证明法官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您违背真实意愿签订调解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但要注意,申请再审需要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所以,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情形,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庭审记录、与法官沟通的录音等,向作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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