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我买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快到了,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到期后到底会怎样。是房子就不归自己了,还是有什么办法能继续使用这块地呢?特别想弄清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式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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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要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简单来说,就是到期了不用你专门去申请续期,自动就续上了,后续按规定交钱或者减免费用就行。 非住宅建设用地,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非住宅用地到期想继续用,得提前一年申请,要是没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情况,就会批准,批准后重新签合同交钱。 另外,如果土地上有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关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社会公共利益:指的是与社会全体成员或者大多数成员相关的、具有共同性的利益,比如建设学校、医院、道路等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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