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离婚了又怀了孩子该怎么办?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面临跟前夫离婚后又怀了孩子的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处理。 首先是孩子的去留问题。如果选择终止妊娠,这是女性对自己身体生育权的一种自主选择。在我国,女性享有生育自由,包括不生育的权利,这体现了对女性身体自主权利的尊重。不过,从情感和家庭伦理等方面,也可以与前夫进行沟通商量。 如果选择生下孩子,那么会涉及一系列后续的法律问题。第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抚养权。虽然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但双方对于未成年子女都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非婚生子女,同样适用这些规定。在确定抚养权时,一般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定。如果孩子还小,尤其是两周岁以下,通常会倾向于判给母亲抚养。 其次是抚养费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另外,孩子的户口问题也需要解决。一般来说,孩子可以随母亲落户。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出生证明、母亲的户口本等,按照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如果要让孩子随父亲落户,可能手续会相对复杂一些,可能需要做亲子鉴定等,以证明亲子关系。总之,在整个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