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离婚孩子出生后户口该如何办理?


怀孕后离婚,孩子出生后办理户口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一般来说,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相关事宜;如果孩子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其次,关于办理户口所需的材料,通常需要以下这些:父亲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本以及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者计划外生育的处罚完结证明 。 然后是办理的流程。如果是协议离婚:第一步要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第二步,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如果孩子已经上了户口,要办理迁移,就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第三步,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实际会因情况不同有差异);第四步,凭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 要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同样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告知民警要上户口,之后带好申请材料,材料方面与协议离婚类似,只是将离婚证换成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对离婚相关的事情,像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都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对离婚事项有争议,没办法达成一致,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抚养权:就是父母对孩子抚养照顾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会确定孩子跟哪一方生活,这一方就有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和责任。





